中航油貴州石油有限公司“7.16”槽車傾覆事故應對處置案例
一、案情簡介:
2014年7月16日16時30分,中國航油集團貴州石油有限公司花溪區谷立油庫鐵路專線西側邊坡擋土墻發生垮塌,泥石流將停泊在專線上兩列油罐車中的10個油罐沖翻壓覆(其中5個滿載航空煤油),造成部分燃油泄漏,現場空氣中煤油濃度極高,遇零星火花極有可能引致火災甚至燃爆,周邊1000多名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卸油棧橋和輸送至機場的航油設施設備嚴重損毀,貴州鐵路貨運也有可能全面癱瘓,貴昆線客貨運停運48小時,直接經濟損失達1200萬元。
二、應急處置:
災情發生后,省委書記趙克志、省長陳敏爾高度重視,迅速作出搶險指示。省委常委諶貽琴,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陳剛對搶險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秦如培,副省長陳鳴明,武警貴州總隊司令員高國成、貴陽市常務副市長陳少榮迅速帶領省、市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武警貴州總隊政委韓云鵬,省長助理、省公安廳廳長孫立成分別在武警貴州部隊駐地和省公安廳同步開展警力組織、裝備調配等工作。由于通往谷立站的公路塌方和積水無法通行,為摸清現場情況,省、市領導冒雨徒步趕往事故現場,著手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8時25分,秦如培、陳鳴明、高國成率省市有關人員在谷立火車站成立“7.16”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搶險救災組、安保警戒組、交通疏導組等11個工作組,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經過19個小時的晝夜奮戰,17日21時30分,240噸航油全部抽取轉運出事故現場,20余噸漏油回收處置完畢,爆炸火患削除,環境和水體污染趨近于零。至7月21日14時,搶險救援工作圓滿結束。
三、簡要分析:
(一)應急救援成功的地方
1. 應急救援信息報告及時迅速。事故發生后,花溪區安監局立即按照事故上報程序上報了區政府和市安監局,同時報告了市公安局、市生態文明委、市國土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相關部門,市安監局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監局報告了事故信息,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作了報告。因信息報告及時,使得救援工作在事故發生后得以迅速開展。
2.省、市領導正確領導、果斷決策。接到事故報告后,趙書記、陳省長高度重視,第一時間作出指示,要求組織強有力的搶險救災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連夜組織指揮搶險。之后又時時關注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復強調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3.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密切配合、齊心協力。武警、消防、公安、安監、交通、氣象、環保相互配合、并肩作戰,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怕犧牲、不顧疲勞,以忘我精神投入到搶險中去。特別是中石化貴州分公司、中鐵五局主動伸出援手,派人攜裝備連夜趕赴現場參加搶險,體現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
4.搶險工作統籌得當、措施有力。指揮部用最快的時間制定搶險方案和工作流程,研究提出9條具體措施,逐項細化施救方案,各單位嚴格按流程和方案搶險,倒排搶險工作工期。任務明確、要求具體、責任到人,確保了搶險任務安全、高效、圓滿完成。
(二)存在問題
企業安全意識不夠,在邊坡坡頂開展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同時未考慮其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雖然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中已明確提出鐵路專線和接卸油區為地質災害危險性大區,但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企業對連日暴雨的極端天氣可能造成的災害認識不足,仍進行接卸油作業,致使災害程度擴大,應急處置難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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